鴻君 (化名),男,26歲
那是一個春天的下午,我在一輛長途車上昏昏欲睡,忽然身邊響起了悅耳的手機鈴聲,是旁邊一位女乘客的。她似乎和我一起被驚醒,連忙在包裡翻找,卻怎麼也找不著,而那悅耳的鈴聲簡直就成了催促的號角,以至於車廂裡好多人都朝我們這邊望過來。猛然,我發覺自己的身後有一陣陣的顫動,往後一摸,是個手機。哈,一定是汽車震動,手機從她的包裡滑了出來。遞給她,她一吐舌頭,趕緊接過去按下了通話鍵。[]
她說的是普通話,聲音就像剛才的手機鈴聲,悅耳動聽。雖然她壓低了聲音,我還是聽得清清楚楚。原來,她是來出差的,而聯系人臨時有要事也要出差,所以,她這趟算是空跑了。掛下電話後,她一臉失望,輕輕嘆了口氣。 既來之則安之。我安慰她。她驚異地看著我,可能是根本沒想到我會和她說話。 晚上沒有回去的班車了吧?她征詢地問我。 要等明天了。還是先安心住下吧,這裡的小吃還是很有特色的,好多人還專門開車過來吃呢。就當來散散心。她微笑著問: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小吃?女孩子都有這愛好吧。女孩子?哈,別逗我了,這稱謂可是多少年前的事了,我已經是阿姨輩的人了。她的眼睛彎彎的,一縷劉海剛好拂過臉頰,似乎將剛才的鬱悶一掃而光。
接下去的時間,我們漫無邊際地聊了起來。我給她介紹了各種名目的小吃,她不住口地贊嘆我喜歡我喜歡。她也說起了她家鄉的美食和風光,在她的描述下,令人無限向往。期間,她還接了家裡的電話,她的女兒問她是不是到了,她柔聲回答著,還叮囑女兒要聽外 男性增大增粗外用陰莖保養油 婆的話,早點睡覺。
乍聽到她有女兒,我心裡咯噔一下,有一瞬間的失落,不過很快就釋然,我憑什麼要遺憾呀,她的生活與我何幹,再說這麼出眾的女人不結婚才叫奇怪呢。所以,我們又聊起了她的女兒,她說了好多女兒有趣的事情,諸如帶女兒看電影出來,女兒硬是不讓別的人進場,原因是電影已經放完了,逗得我哈哈大笑。
說著笑著,我們很自然交換了電話號碼。
送她到賓館再回家已經很晚了,我卻久久不能入睡。我知道不是因為旅途疲憊,從沒有哪一趟旅行讓我如此興奮。難道是因為她?這個叫文麗(化名)的女人?究竟是什麼吸引我了?她的聲音?她的神情?她的微笑?她的驚訝?她說起女兒時的幸福?我不知道,我無法分析自己的心理,只覺得自己就像喝了點葡萄酒,很陶醉這種暈眩的感覺。
我幹脆打開電腦,查詢了她要返程的車次,時間是中午。忍不住給她發了一條短信:明天的班次是12:30。她很快回復:謝謝!我趕緊問:還沒睡?她回:睡不著,看小說呢。我又問:什麼小說?
就這樣,我一句她一句,我們竟聊到凌晨4點多,我發送了最後一條短信:快睡吧,9點半來接你,請你喝早茶,然後送你去車站。
而事實上,我們非但一起喝了早茶,我還陪她逛了風景點,又一起吃了晚餐、夜宵。後來,在我的建議下,她決定再留兩天,等業務單位的聯系人回來,把公事辦好再回去。於是,我們又多了兩天的相處。這兩天裡,我請了假,陪她去了更遠的名勝,她還買了一個好聽又好看的小鈴鐺,送給我,掛在汽車裡。
兩天裡,我們都沒有提家庭,提單位,全當自己是石頭裡蹦出的人,盡情享受著大自然的美景。山風,溪流,亭臺、石階,我們走走停停,快樂逍遙。
當然,我們依舊要回到現實。當她辦好公事,當她終於坐上長途車,當她微笑著向我揮手,說謝謝,下回來玩的時候,那種失落的感覺再次泛起。
很多很多天,我克制著自己,不去聯系她,不去想她,只埋頭工作,然後和朋友們一起胡吃海喝,麻醉自己的神經。終於有一天,好友阿蘇(化名)一臉嚴肅地把我拉出去,問我: 文麗是誰?我疑惑地看他,他依舊板著臉: 昨晚你喝多了,一個勁喊文麗,還說一定會去找她,就想看看她。在他的逼問下,我說了點大概。他一拳捶了過來: 瘋了你!還號稱X光,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。什麼人不能喜歡,非要喜歡一個已婚女人。像她這樣竟然願意和陌生人一起遊山玩水,我看也不是什麼正經人。 不許說她不正經!我一把將阿蘇推開, 再說,我們絕交!我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或許,我真的走火入魔了,我清楚自己變了,變得如此不理智,但我同時又說服自己,有多少愛情是理智的?或許正因為不理智,才如此讓我迷戀。過去,我總提醒自己凡事理智,以至於我的生活如此平淡。我不能做一件讓自己也驚訝欽佩的壯舉嗎?
我給自己出了兩道選擇題:不去看她,會後悔嗎?回答:一定會。去看她,會後悔嗎?回答:也許會後悔,也許不會。思考了一個禮拜後,我終於決定去看她。
我來了!當她接到我的電話時,聲音有短暫的停頓,遲疑著說: 10分鐘後聯系你。
10分鐘,我的情緒忽高忽低,反復琢磨著她的反應,高興還是厭煩或者奇怪?忐忑不安地看著手表,盯著手機,忽然後悔自己的決定。或許我真的來錯了,讓一切就此結束,才是理智的選擇。
20分鐘後,電話響了。她說馬上過來。
終於見到她了。她還是那樣,柔柔的笑,似乎多了點羞澀。 來出差? 來看你。我的回答並沒有嚇到她,她一定了然於胸,如果不是因為牽掛,我何必專程前來?她帶我去了一家幹凈的賓館,然後陪我去吃飯,又開車帶我看城市的夜景。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這座城市,或許真如別人說的,因為一個人喜歡一座城。很晚了,她送我回賓館,問我: 打算逗留幾天?看你方便。我沒有直接回答,而是看著她的眼睛。她同樣沒直接回答, 明晚女兒要學書法。 我會照顧自己的。我向她揮揮手,走進了房間。
兩天,她沒有來。而這兩天裡,我做了連我自己都驚訝的舉動:找了一份工作!
第三天,她來了,有明顯的黑眼圈。她請我去了一家咖啡館,對我講了很多很多。她說她和丈夫是大學同學,丈夫是外地人,為了她,離開了家鄉,也放棄了優越的工作。只是時間久了,感情慢慢淡了,丈夫的身邊甚至出現過第三者。好在兩人都很珍惜過去的一切,所以選擇了回歸家庭。她承認,也喜歡我,喜歡我的熱情和善良,就像一把火,燃燒了她。這麼多日子,她也很掙紮,也渴望再度燃燒激情,但激情之後呢?興許是灰燼。那樣,受傷的人豈不是太多太多。所以,她寧願將火焰澆滅。
從那時至今,已經5個多月了。我租了房,安頓下來,只是再也沒有見過文麗。或許她以為我早就回家了。期間,我只在春節的時候回了趟老家。父母並不了解內情,我只說有個讓我感興趣的工作在這裡,我想闖蕩闖蕩。他們了解我的個性,並沒有過多的責備,只說要是覺得不開心了,就趕緊回家。
5個多月的時間裡,我一直在問自己,為什麼要這麼做?或許是想讓自己與眾不同?或許是著迷於她身上的沉靜恬淡?或許只有再遇到一個像她這樣的女人,我才能忘記她。可是,能遇到嗎?我究竟應該回去還是繼續守候?
離開。有時,離開不僅是一個姿態,也是一種轉機,給自己一個重新起跑的機會。
試想,如果文麗發現他並沒有離開,她會有怎樣的感受?她平靜的生活還能繼續平靜下去嗎?不如將這段偶遇,當作生命旅行中的小小風景。有人走進了你的視線,成了風景,你卻硬要將風景掛在自家的墻上,別人能同意嗎?
鴻君的愛,或許更多的是自己的想像和理想,畢竟他了解文麗多少呢?
所以,將風景留到身後吧,因為你還要趕路。